本报讯(通讯员 徐洪伟 徐建梅)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通过关口前移、常态化对法院开展多元监督,将代表监督渗入到法院日常工作中,推动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由“表层”向“纵深”发展,保证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力促进了严格公正司法,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县人大常委会在法院设立“县人大代表驻法院工作室”,组建“监督法院工作代表资源库”,组织代表轮流参加“驻院”监督活动。除设立“代表接待群众日”,听取和收集群众对县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外,还建立健全列席审判委员会、旁听庭审、推动执行和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四项工作制度。强化“面对面”监督,以公开倒逼法官公正、文明、廉洁司法。采取“有计划+随机”“旁听+评议+座谈”相结合方式,旁听庭审。“现场见证+远程观摩”,参加活动代表对执行存在的问题现场向法官提意见。延展监督链条,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协同配合,重要案件联动联调,突出案件放在人大工作监督中解决。
专门建立代表监督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县法院积极主动开展形式丰富的联络活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同时,和县法院合作搭建规范化互动平台、集约化直联平台、信息化点阅平台,采取“分级分片、定向结对”模式,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定人定向联络制度,紧密法官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人大代表借助法院网络系统,按照相关程序约见当事人,听取在审案件和已结案件的当事人情况反馈。通过点播庭审、观看已结案件的录音录像、查阅案件材料等方式,深入监督庭审办案规范和案件质量,增强监督的深入性和针对性。
县人大常委会对每项具体监督工作都制定规范性监督办法和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为开展监督奠定基础。“三单”制处理涉诉群众反映问题,以群众意见登记单、向主任会议报告单、转法院交办单形式完善处理流程,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负责归纳整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对于交办县法院的事项,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给来访群众。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监督、清零式整改、追踪式落实,让监督环环相扣,监督有形、有效。
202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律师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县法院工作意见建议40余条,“县人大代表驻法院工作室”接待群众28人次。在监督推动下,5件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12件涉诉群众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重点和目标,在守正创新中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推深做实,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不断推进新时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