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与农民、农村、农业有着必然的联系,县国土资源局把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扶贫责任。“十二五”期间,我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19个,建设总规模256.2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39.5808公顷;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75个,建设总规模1238.694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13.7207公顷;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1个,建设规模54.625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2.3039公顷;实施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6个,总投资约2亿元。通过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房屋拆迁安置,乔迁新居,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通过修建沟、渠、路,提高了生产条件。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绩,更好地发挥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助推作用。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一班人力争把好事做好、把好事做实。为了提高土地整治项目质量,从严格五项制度入手,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范,在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等五项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健康运行。在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做到严格质量控制,在实施监管方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管、老党员及村民代表监督、政府督查和专门聘请水利专家实施工程技术指导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坚持做到工程监理全检、施工单位自检、工程材料送检、安全隐患日检、建设单位抽检的“六检”制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为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乡镇村组干部召开工程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实行一周一例会、半月一会办、一月一总结以及现场会办会的“四会”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做到“四坚持,六到位”,“四坚持”即坚持项目单位为项目核算主体,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坚持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绝不扩大支出范围;坚持资金拨付程序,严把资金拨付关;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六到位”即工程预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签字核实到位、正规发票到位、验收报账到位、资金拨付到位。为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不出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局财务人员多次深入工地,对工程款拨付进行现场“查、对、核、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另外,还邀请纪检部门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督。还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集体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有力地保护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更为做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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