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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坚持依法行政 打造阳光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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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把“政务公开透明、决策科学民主、执法文明规范”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环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开拓进取,规范执法,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职责,提高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和条件。加强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查处时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权限、处理适当。今年以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制止率、查处率和结案率达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100%。法律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规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行政事务公开透明。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将公开栏设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核审批、土地矿业权出让、测绘管理、土地矿业权登记、国土资源执法等一系列工作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到国土资源管理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对涉及组织人事工作,向公众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除了在公开栏、电视、报纸、向社会服务承诺等形式的政务公开外,还加快了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有信息网络,实行网上政务公开。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为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国土资源管理各时期的政务活动,坚持国土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乃至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土地利用、资源规划、法规监察、人事教育、地籍管理等职能科室层层把关,环环相扣,避免了决策失误,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凡土地矿产的招拍挂、土地的开发整理、行政处罚、国土规划、土地的征收补偿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都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并邀请相关业务单位和监督部门共同参与。

公仆服务意识增强。注重工作作风的改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服务意识的增强,变过去群众找上门为现在的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进一步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

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提高。根据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特点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对国土资源的土地纠纷、侵权案件、采矿权纠纷以及征收土地补偿纠纷,都依照国土资源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对待群众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做好接待、解释、规劝的同时,及时派员调查处理,及时答复信访人,切实保障了信访人的权利。

(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