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雷)为有效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等原因造成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的难题,2011年,我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率先在全国实现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截至今年10月31日,江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救助金额达9.78亿元,追偿3.48亿元,挽救了3.6万多人的生命,受益人群超过30万。其中我县网点累计垫付456件,垫付金额838.73万元;追回77件,追偿金额116.35万元,
今年9月1日,《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经过省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9月8日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该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此举将救助基金管理上升到地方行政性法规层次,为挽救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生命打开“绿色通道”。
目前我省13个地市、38个县(市)均已成立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调管理小组;在全省295家医院开辟救助基金申请“绿色通道”,有效发挥了济困救危的作为。详情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道路交通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