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专题学习会
宽敞明亮的公证办证大厅
耐心为当事人办理业务
为当事人解释业务内容
办理农村小额继承公证业务
热心服务行动不便当事人
为当事人解惑答疑
为当事人提供证后服务
近年来,县公证处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证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多层次、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体验,先后荣获“江苏省公证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律知识竞赛集体二等奖”和省、市、县级“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多名公证员获得“江苏省优秀公证员”“全省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市法律知识竞赛个人优胜奖”和省、市级“公证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曾经,社会各界对公证的认识停留在电视里彩票开奖时站在彩票箱旁的那群“监督人”的形象,提起公证,人们大多不明所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思维逐渐觉醒,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很大提升,“公证”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千家万户的生活。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开展法治中国建设的大环境下,作为公、检、法、司四大法律职能部门中的一环,县公证处始终秉持着法律人执法律之利器、寻四方之正义的理念,坚持为人民服务,发挥好公证职能。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其目的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公证具有预防性的职能,县公证处一直以此为纲,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提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公证处始终坚持将培育高素质的公证人才队伍放在首位,时刻不忘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当前,县公证处有员工21名,其中公证员5名、公证员助理12名、行政辅助人员4名。一线公证人员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另有在读法律硕士一名、通过专业英语八级人员一名。县公证处年办证量从十年前的1000余件发展到如今的近万件,今年截至9月底已办证9088件,年收入300余万元,实现了飞跃式发展。
县公证处坚持求真务实,扎实转变作风,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为银行提供证后服务,维护我县金融秩序稳定。2015年以来,县公证处为我县银行的《借款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近9000件,涉及金额约20亿元;为银行出具执行证书300余份,代理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300余件,节省诉讼费用300万元以上;每年为银行电话催讨3000余次,协助银行上门催收近百次,出具一份执行证书即为银行节省六个月以上的诉讼时间。同时认真做好赋强公证工作,确保有效申请执行;积极协助银行催收,减少申请执行案件数量;整合各种资源,采取各种措施,提升执行效果,有效维护了银行的权益,稳定了我县的金融秩序。
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房产证后续服务,给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县公证处根据现实需要,开拓二手房屋交易公证服务,专门设立房产交易服务部,承办二手房交易服务业务。同时根据《公证法》赋予公证机构的提存业务,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对二手房交易资金进行监管,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二手房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后,公证处免费提供一切证后服务,包括为双方实现购房资金监管以及代办产权转移变更登记,直至出售方拿到售房款,购买方拿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书。县公证处以自己的专业服务,避免了当事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在各个部门间的奔波,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与此同时,县公证处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借鉴云南明信公证处“绿色服务”举措,着力打造一个方便、安全、快捷的公证办理平台。今年以来,共为符合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近10万元,为农村困难群众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200余件。在办理继承这类复杂公证时坚持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主动承担证据搜集、材料整理等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公证处将结合本地公证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化解矛盾、减少纠纷诉讼方面的职能作用,以全新的面貌面对充满挑战的法律服务市场,坚持抓好创新发展,拓展服务领域,以公证工作实绩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期待,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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